本基金会由5-2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。
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,任期届满,连选可以连任。
第九条 理事的资格
(一)热心基金会所从事的公益事业;
(二)具有与业务工作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工作经验;
(三)能够尽职尽责,保障捐赠财产的使用符合捐赠人的意愿和基金会的公益目的,保障基金会财产的安全及保值增值;
(四)廉洁奉公,办事公道。
理 事 长:母韶蕴
副理事长:吴东辉
秘 书 长:王琦
理 事:母韶蕴、王琦、吴东辉、王峰、唐燕、郭奕含、徐红娟
监 事:王皓
财 务:徐红萍
党 委 会:中共北京市社会服务领域基金会第三联合委员会
党 支 部: 中共北京市社会服务领域基金会第三联合委员会第3联合正式党支部
党 员: 王琦、王皓、